
【Fang Huei Tsa】評論
2009-2012的規則中根本沒有這樣的限制~15.6.1每隊每局最多可允許六人次的替補,且同時可替補一名或多名球員。
【Snail Chen】評論
例外替補1.指當球員受傷或不適,任何不在場上比賽比賽的球員(除自由球員或次選自由球員或被替換的球員),可替補該名受傷或不適球員。
【老師國鈞】評論
請問一下一局內,同一次替補請求 可以先三位替補球員換三位先發球員;然後下一次替補請求,再另外三位替補球員換生下的三位先發球員(所以場上6位都是替補球員)1.這樣可以嗎?2.當場上的替補球員全部再換成先發球員後,當局就不能再有替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