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會計制度之設計,相關項目之決定順序為:
(A)先決定會計科目,再訂定會計憑證、簿籍及會計報告
(B)先決定會計報告,再訂定會計科目、簿籍及會計憑證
(C)先決定會計簿籍,再訂定會計科目、憑證及會計報告
(D)先決定會計憑證,再訂定會計科目、簿籍及會計報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4),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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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第 17 條會計制度之設計,應依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及其將來之發展,先將所需要之會計報告決定後,據以訂定應設立之會計科目、簿籍、報表及應有之會計憑證。凡性質相同或類似之機關或基金,其會計制度應為一致之規定。政府會計基礎,除公庫出納會計外,應採用權責發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