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之規定,下列那個機關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A)行政院
(B)司法院
(C)考試院
(D)監察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5748
統計:A(127),B(62),C(3239),D(109),E(0)

用户評論

【用戶】許武忠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考試院  退伍保全

【用戶】林小朱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