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何者,原則上屬於得為代理之行為?
(A)財產行為
(B)身分行為
(C)事實行為
(D)不法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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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歡迎考台電僱員/企管的一起】評論

只有財產行為可代理,其餘皆不可代理。準法...

國考分母】評論

財產行為可以代理 才會有後續的不當得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