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GAR】評論
(一)緊急事件:通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於二小時內於校安通報網通報。(二)法定通報:應於知悉後,於校安通報網通報,甲級、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丙級事件至遲不得逾七十二小時
【Hayley Yeh】評論
Q: 現在腸病毒有沒有停課標準?A:在下列疫情狀況下,建議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學前教托育機構 採取停課措施: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當年度發生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課7天。2.當年度無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但機構所在的鄉鎮市區,若當年度曾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有「腸病毒71型檢驗陽性個案」或「年齡在3個月以上的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時,當機構內同一班級在一週內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幼童經醫師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時,該班級應停課7天。3.當機構內發生腸病毒D68型感染併發重症確定個案,該個案就讀之班級應停課7天。 (發生腸病毒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含)以上重症個案地區以及腸病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檢視與更新日期:2018-06-08維護單位:急性傳染病組From CDC website
【yujinlin】評論
目前只有腸病毒停課標準就是所謂的727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