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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有關失能所得保險,一般賣給個人的保單有不可撤銷基礎,非撤銷保單係指保險人不可【甲】取消保單【乙】註銷保單【丙】拒絕續保【丁】單方面的在契約條件期間改變保費
(A) 【甲】【乙】【丙】
(B) 【乙】【丙】【丁】
(C) 【甲】【丙】【丁】
(D) 【甲】【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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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評論

失能保險1.非撤銷保單係指保險人:不可取消保單、不可拒絕續保、不可單方面在契約條件期間改變保費2.在意外方式條款下,受傷結果與受傷原因皆須為不可預見或不可意料3.失能所得保險與長期看護保險保證續保的定義相同4.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疾病而喪失收入時,失能所得保險按月給付固定金額(設計以提供被保險人每月付以取代收入喪失)5.失能保險的重覆條款保護因相同原因而重覆失能之被保險人,可立即得到未用完的原給付期間,不致有多重的免責期間6.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失能保險的給付期間愈長,保費愈貴7.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失能保險的免責期間愈長,保費愈便宜8.在失能契約中,最常見的除外條款規定,保單在最初的兩個保單年度內,對於既往症所致的損失將不提供保障9.豁免①主要提供被保險人每月支付全殘保險金和豁免保費之保障②豁免保費不僅包括等待期間過後到期的費用,也包括等待期間的保費③暫時性失能不符合豁免10.「任何報酬性職業」條款指當被保險人無法從事任何報酬性職業,即符合保單給付資格11.免責期間 (elimination period)①在失能開始以後無保險金可領取的一段期間②免責期間越長保費越便宜③在失能開始以後無保險金可領取的一段期間稱之為「免責期間」④免責期間又稱等待期間或推遲期間12.完全失能 (total disability) 定義:原有職業條款(Own occupation),是指當被保險人無法完成其正常職業的主要職責時,視為完全失能①較常見的定義是指喪失「任何報酬性職業」能力,不能從事「任何職業」:任何報酬性職業(Any gainful occupation)通稱為任何職業②不能從事「原有職業」:正常職業係指被保險人失能前所從事的工作13.殘餘失能給付:是指提供當失能者返回工作,但尚不能支領全薪時,提供每月的補償金作為被保險人失去的所得部分14.非失能性傷害保險給付 (Non-disabling Injury Benefit)①為支付至一特定額度,通常為每月支付額之 1/4②目的為償付被保險人因為未造成完全失能所需要之醫療費用③當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且其身故必須是由此一傷害直接且單獨的原因所致,則保險給付一整筆金額15.假設性失能條款 (Presumptive Disability)①當被保險人因受傷或疾病導致雙目失明、雙耳失聰、無法言語或四肢中任何兩肢殘缺時,即使被保險人還在工作,也視為完全失能②保險金自其失能開始立即給付,且不用滿足醫師照顧的要求③只要失能情況仍繼續存在,被保險人能從事任何工作且領取保險金直到保單給付期間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