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嗣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甲乙現存之婚後財產分別為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500萬元。甲之婚後財產中有一筆A房地,價值為1250萬元,乙及子女現住該址。今乙就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一事,請求法院判命甲將其所有之A房地移轉登記予乙,甲對此表示反對。試問乙之請求是否有理?(35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683
統計:A(718),B(109),C(21),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怡吟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為現行犯,BCD為準現行犯

【用戶】小水水為愛向前衝( • ̀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實施中、 實施後即時發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