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甲在未得乙同意下,摘下乙家花園內之一朵花,甲所為不成立犯罪,依實務見解,所採用之理由為何?
(A)不符合罪責原則
(B)不符合信賴原則
(C)欠缺實質之違法性
(D)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7638
統計:A(725),B(56),C(2521),D(474),E(0)

用户評論

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評論

甲在未得乙同意下,摘下乙家花園內之一朵花。1. 構成要件該當性(T)客觀上,甲未得乙之同意,侵害乙對於該朵花之持有;主觀上,甲具備竊盜故意。→成立(即罪刑法定原則(D)成立)。2. 違法性(R)沒有任何阻卻違法事由→成立。3. 罪責(S)題目未提及甲之年齡、精神狀態及生理狀態,應視為一切正常。→成立(即罪責原則(A)成立)。此外,信賴原則僅適用於過失犯,故意犯不適用,故(B)錯誤。等等!這樣說起來,甲不是成立犯罪了嗎?題目有問題吧?別急,再看一次題目:「...依實務見解,所採用之理由為何?」這是在考日派的理論──可罰之違法性理論!所謂可罰之違法性理論乃是源自於日本刑法的概念,若行為形式上雖該當某犯罪構成要件,但未達到科處刑罰之...

是桂】評論

回張懷林,吃上竊盜官司(挨告)不等於成立竊盜罪在法官未宣判定讞前,該男性質上仍屬無罪

JJ】評論

有人能解釋A(不符合罪責原則)嗎?謝謝

小銀】評論

罪責原則是檢驗犯罪是否成立的第三階段:有責性。規定在刑法第18~20條,也就是必須符合年齡、精神狀態等條件,才可以認定行為人有罪責。本題並沒有描述甲的年齡跟精神狀況,所以A不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