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死亡時留有遺產600萬元現金,法定繼承人有其妻乙及其兄弟丙、丁二人。甲於生前做成有效遺囑,將其遺產全數由其配偶乙繼承。試問,丁的特留分金額為何?
(A)0元
(B)50萬元
(C)100萬元
(D)1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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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600萬/3=200萬應繼分200/2=100萬特留分 丙丁 兩人分 每人得丙50萬 丁50萬乙分得500萬先算應繼分在算特留分 民法第 1144 條(應記繼分)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民法第 1223 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Roy衝衝虎】評論

應繼份 兄弟姊妹與配偶各占1/2, 特留份:兄弟姊妹為應繼份之1/3600萬 X 1/2 X 1/3 再兩人均分=50萬第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第1223 條 (特留分之決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加油瑄瑄】評論

甲死亡時留有遺產600萬元現金,法定繼承人有其妻乙及其兄弟丙、丁二人。甲於生前做成有效遺囑, 將其遺產全數由其配偶乙繼承。試問,丁的特留分金額為何? B(A) 0元-〉X, 沒有父母和小孩,所以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第三順位是兄弟(B) 50萬元 -〉O,參PS (C) 100萬元-〉X,亂寫(D) 150萬元-〉X,此為丁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