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土地法第5條所稱之建築改良物,係指:
(A)附著於土地之農作物
(B)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
(C)附著於土地之農作改良物
(D)附著於土地之水利土壤改良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73753
統計:A(0),B(371),C(6),D(4),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土地法 第 5 條本法所稱土地改良物,分為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二種。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為建築改良物,附著於土地之農作物及其他植物與水利土壤之改良,為農作改良物。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土地法 第 5 條本法所稱土地改良物,分為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二種。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或工事,為建築改良物,附著於土地之農作物及其他植物與水利土壤之改良,為農作改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