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45檢察官之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
(A)實施偵查
(B)提起自訴
(C)協助自訴
(D)實行公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4772
統計:A(39),B(1309),C(209),D(111),E(0)

用户評論

Lukayeon】評論

檢察官之職權如左:

simonlinhhh】評論

得提起自訴之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

Damaris】評論

檢察官職權檢察署雖配置於各級法院,但法院係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而檢察官則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兩者處於對立的地位,檢察官對於法院,獨立行使職權(法組法第61條)。而檢察官之職權,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0條,有下列七種:(一)實施偵查:偵查,乃檢察官為發掘犯罪事實之真相,以便對犯罪事實提起或實行公訴,而調查犯罪嫌疑人及證據之程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一項之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二)提起公訴:所謂提起公訴,係指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而請求法院審判處罰被告之訴訟行為。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而無刑事訴訟法第252條與第條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