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警察機關獲知道路交通事故,如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請問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452
統計:A(277),B(62),C(1060),D(123),E(0)

用户評論

Fight重版】評論

第12條 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徐雅香】評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2條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警察機關獲知道路交通事故,如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請問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