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警察機關獲知道路交通事故,如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請問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452
統計:A(277),B(62),C(1060),D(123),E(0)

用户評論

【用戶】Fight重版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2條 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用戶】徐雅香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2條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警察機關獲知道路交通事故,如事故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警察機關得暫時扣留處理。請問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