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5.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發生事故時不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 登記聯單。(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1.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2.前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3.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評論主題】16. 車輛駕駛人行經鐵路平交道,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5,000~90,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評論主題】15. 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者,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1條:撞傷正在執行勤務中之警察或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吊銷其駕駛執照。

【評論主題】9.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11.(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一、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11.(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1個月以上者吊扣其牌照。(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一、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50. 依規定,存證信函留存郵局之副本,郵局保存年限,下列何者正確?(A)自交寄日起保存 1 年 (B)自交寄次日起保存 3 年(C)自交寄日起保存 3 年 (D)自交寄次日起保存 3 年

【評論內容】郵件處理規則第34條第二項:存證信函留存郵局之副本,自交寄日起,由郵局保存三年,期滿後銷燬之。

【評論主題】47. 依規定,下列何者由寄件人付清欠資及欠資手續費,得申請再向收件人投遞?(A)信函,印刷物 (B)信函,明信片 (C)印刷物,小包 (D)印刷物,明信片

【評論內容】郵件處理規則第55條第二項:國內欠資信函、明信片經退回原寄郵局,由寄件人付清欠資及欠資手續費者,得由寄件人於交付時,申請將該信函、明信片再向收件人投遞。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6條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1第二項: ★、...

【評論主題】17.汽車駕駛人,有下列何種情形,應處以罰鍰?(A)行經坡道,上坡時蛇行前進(B)下坡時使用低速檔(C)依規定行經渡口。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1條: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坡道,上坡時蛇行前進,或下坡時將引擎熄火、空檔滑行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15.汽車行駛中遇濃霧,應該(A)使用方向燈(B)煞車燈(C)開亮頭燈。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評論主題】4.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A)半小時(B)1小時(C)2小時。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1條逕行舉發...

【評論主題】3.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A)不得超過2秒(B)不得超過1秒(C)不得超過半秒。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汽車除有下列情事...

【評論主題】5.汽車駕駛人因洽商急事且短時間即可結束,得在快車道臨時停車。(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評論主題】3.汽車所有人在1年內違反「應施行臨時檢驗」規定2次以上者,除依規定罰鍰外,並吊扣牌照3個月。(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一項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第18條:第二項 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評論主題】14.駕駛人見消防車、救護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應處罰鍰及記違規點數2點之處分。(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二項:聞消...

【評論主題】10.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者,處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汽車駕駛人迴...

【評論主題】8.交岔路口有警察指揮,又有燈光號誌,應以燈光號誌為準。(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一、應遵守燈光...

【評論主題】7.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三項: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評論主題】6.肇事致人受傷案件,將肇事汽車標繪後,即可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不須經當事人同意。(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三項:汽車...

【評論主題】4.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行人應暫停讓車輛先行通過。(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汽車...

【評論主題】3.汽車所有人在1年內違反「應施行臨時檢驗」規定2次以上者,除依規定罰鍰外,並吊扣牌照3個月。(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第一項:汽車...

【評論主題】1.汽車駕駛人違規停車,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者,得逕行舉發。(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一項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一、闖紅燈或平交道二、搶越行人穿越道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行經收費之道路,不依規定繳費。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評論主題】1.汽車駕駛人違規停車,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者,得逕行舉發。(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汽車駕駛人...

【評論主題】通信性質郵件,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何者遞送?(A)法人,須為人力派遣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或航空貨運承攬業。(B)自然人,須年滿二十歲、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身心健康。(C)郵政代辦所,除經理人

【評論內容】

郵件處理規則第52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運輸郵件,其條件如下:

一、陸路運輸:受託人須為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鐵路機構。

二、航空運輸:受託人須為航空貨運承攬業或航空運輸業。

三、水路運輸:受託人須為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或海運承攬運送業。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他人收寄或投遞郵件,其條件如下:

一、受託人為自然人,須年滿二十歲、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身心健康。

二、受託人為郵政代辦所者,除經理人須符合第一款規定外,該代辦所應設於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或其他公眾得自由出入之場所內。

修法後,改分陸路、航空和水路運輸,無「法人」要件,故(A)錯誤

【評論主題】22.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______罰鍰。(A)900元(B)1,200元(C)2,400元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併排停........

【評論主題】9.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

...

【評論主題】18.汽車駕駛人違反停車規定,經舉發後,不遵守交通勤務警察責令改正者,得連續舉發之。(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1條汽車駕駛★、...

【評論主題】13.交岔路口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有燈光號誌,應以燈光號誌為準。(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一、應遵守燈光...

【評論主題】8.汽車駕駛人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十、行經多........

【評論主題】5.小型車臨時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其右側前後輪胎外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60公分。(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

【評論主題】2.汽車駕駛人違規停車,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者,得逕行舉發。(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2條汽車駕駛...

【評論主題】7.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鐵路平交道,應即將時速減低至15公里以下。 (A)O(B)X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一、行近鐵路...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條道路交通管理...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四、使用吊銷、...

【評論主題】30. 汽車駕駛人於非單行道路段臨時停車時,應依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其右前後輪胎距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A)30公分(B)60公分(C)90公分。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

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

【評論主題】27. 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______罰鍰。(A)900元(B)1,800元(C)3,600元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第二項情形之一或本條例其他條款明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

【評論主題】23.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A)3,000元(B)3,600元(C)6,000元 罰鍰。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1-1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評論主題】22.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處新臺幣______罰鍰。(A)900元(B)1,200元(C)2,400元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以最高額(1,200元)處罰之

【評論主題】21.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停車處所(A)道路修理路段(B)公共場所出入口(C)二者皆是。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身心障礙者用車不得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十一、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

十二、停於路邊之車輛,遇視線不清時,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十三、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十四、一個小型車停車格得停放一輛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18. 汽車駕駛人,因於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幾年內不得考領(A)1年(B)3年(C)5年。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7條

汽車駕駛人,曾依本條例其他各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一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評論主題】1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至不妨礙交通處所,應處新臺幣______罰鍰。(A)600 元以上1,200元以下(B)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C)1,500元以上3,00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9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14.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記違規點數(A)1點(B)3點(C)5點。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3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以上依第63條,記違規點數三點。

【評論主題】11.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者,依(A)公路法(B)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C)以上皆是 處以罰鍰。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觀看...

【評論主題】10. 在行車時速40公里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A)應在車身後方5至3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識(B)開亮所有車燈,並時常連續按鳴喇叭(C)顯示前後燈即可。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

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依下列規定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一、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以下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 面上,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

二、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路面上,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

三、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

【評論主題】6.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因逾期查驗超過6個月以上被廢止執業登記,未滿多久不得辦理執業登記(A)6個月(B)1年(C)2年。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經依前項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經依前項之規定廢止執業登記者,未滿一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

第一項執業登記,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評論主題】4.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時,下列何種情形,符合規定(A)距交岔路口8公尺(B)距消防車出、入口8公尺(C)距公共汽車招呼站8公尺。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

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前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評論主題】16.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之罰鍰。(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12.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評論主題】11. 汽車駕駛人於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

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其所駕駛之汽車,如屬營業大客車者,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評論主題】10. 汽車在雙向二車道行駛時,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在超車時可以超越,但不得併行競駛。(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7條

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評論主題】9. 汽車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者,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評論主題】8. 在山路行車,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

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優先通過。

【評論主題】7.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評論主題】6. 處罰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車輛牌照者,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轉得免於執行。 (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

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討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本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者,不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轉、質押、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

【評論主題】5. 汽車所有人在1年內違反「應施行臨時檢驗」規定2次以上者,除依規定罰鍰外,並吊扣牌照3個月。(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前項規定者,吊銷牌照。

【評論主題】4. 車輛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一律移送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處理。(A)O(B)X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0條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道路障礙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分別移送該管地方法院檢察署、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軍事機關處理。

【評論主題】23.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處罰條例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僅吊銷該駕照(B)吊銷該級車類以下之駕照(C)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照。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評論主題】20.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下列何種情形,符合規定(A)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B)行經圓環路口,繞行圓環迴車(C)設有雙黃實線路段迴車。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道、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評論主題】19.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A)定期檢驗(B)臨時檢驗(C)申領牌照檢驗。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8條

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