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______罰鍰。
(A)900元
(B)1,800元
(C)3,6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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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徐雅香】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第二項情形之一或本條例其他條款明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