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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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雅香】評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