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徐雅香】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