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50 張先生因無法接受脊椎受損的打擊,情緒激動,有暴力傾向,護理師欲執行約束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約束法必須依醫囑執行
(B)使用前應向病人和家屬詳細解釋約束的目的和用法
(C)約束時,鬆緊度以能伸入 3~5 根手指為原則
(D)應每 15~30 分鐘觀察一次肢體末稍循環,每兩小時鬆開一次約束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6479
統計:A(11),B(12),C(516),D(12),E(0)

用户評論

要怎樣】評論

約束病患1.約束前需先解釋原因,以降低被約束者的焦慮。 2.被約束的肢體應保持正常功能位置。 3.勿將約束帶固定於伸手可及之處,避免自行解開約束帶。 4.約束帶不可固定在可移動的物體上,如:床欄杆。 5.約束的鬆緊度,以可伸入2 橫指為宜。 6.須隨時注意及觀察皮膚的完整性、肢體活動度、末梢血液循環(溫度、脈搏、膚色、有無腫脹);至少每二小時需鬆開約束帶,並協助被動運動。 7.保持被約束部位及約束帶的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