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丙單身、父母均已身亡,扶養未成年弟弟,有以下扣除額:全民健康保險費丙 3 萬元、弟弟 2 萬
元;中華民國境內房屋租金支出丙 10 萬元、弟弟 6 萬元,2 人名下皆無房屋。則丙 113 年度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依法最多可列報若干列舉扣除額?
(A) 19 萬元
(B) 15 萬元
(C) 13 萬元
(D) 3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2,B:13,C:17,D:18,E:0

難度: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