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劍】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林育賢】評論
一親等:你(及你的配偶)的父.母.兒.女 二親等:你(及你的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孫兒女.外孫兒女 三親等 1.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孫兒女.外曾孫兒女 1.你(及你的配偶)的叔.伯.姑.姨.舅 2.叫你(及你的配偶)叔.伯.姑.姨.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