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洪劍】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有關一般網路犯罪案件之管轄責任區分,下列何者錯誤?(A)如被害人無法提供懷疑對象,以犯罪涉嫌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B)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

【評論內容】一般網路犯罪案件: 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並由受理報案在先之警察機關負責偵辦;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評論主題】42 下列那些情況,司法警察得於夜間詢問犯罪嫌疑人?①經辯護人明示同意者 ②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 ③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 ④有急迫之情形者(A)①②④ (B)②③④ (C)僅②③

【評論內容】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評論主題】39 食品業者於製造橄欖油時添加大量他種食用油,卻以 100%橄欖油之名義販賣給消費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所列之何種行為,應受該法第 49 條刑罰規定之處罰?①假冒 ②攙偽

【評論內容】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一、變質或腐敗。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七、攙偽或假冒。八、逾有效日期。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評論主題】37 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多少時間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該時間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A)1 個月 (B)

【評論內容】第 15 條國有林林產物年度採伐計畫,依各該事業區之經營計畫。國有林林產物之採取,應依年度採伐計畫及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辦理。國有林林產物之種類、處分方式與條件、林產物採取、搬運、轉讓、繳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其採取之區域、種類、時期、無償、有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評論主題】35 使用高動態範圍成像(high dynamic range imaging, HDRI)技術可獲得較清晰之刑案現場物證照片,關於 HDRI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適於記錄超高速物體之移動軌跡 ②需固

【評論內容】高動態範圍成像(英語:High Dynamic Range Imaging,簡稱HDRI或HDR),在電腦圖形學與電影攝影術中,是用來實作比普通數點陣圖像技術更大曝光動態範圍(即更大的明暗差別)的一組技術。高動態範圍成像的目的就是要正確地表示真實世界中從太陽光直射到最暗的陰影這樣大的範圍亮度。高動態範圍成像最初只用於純粹由電腦生成的圖像。後來,人們開發出了一些從不同曝光範圍相片中生成高動態範圍圖像的方法。隨著數位相機的日漸流行以及桌面軟體變得易於使用,許多業餘攝影師使用高動態範圍成像的方法生成高動態範圍場景的相片,但是,不要將這作為它唯一的用途,實際上高動態範圍還有許多其它的應用。當用於顯示的時候,高動態範圍圖像經常要進行色調對映,並且要與其它幾種全螢幕顯示效果(full screen effect)一起使用。-取自維基百科

【評論主題】20 依據刑事鑑識手冊規定,刑案現場處理有關現場測繪順序為何:①現場周圍 ②重要跡證之相關位置③現場(A)①③② (B)②③① (C)①②③ (D)③②①

【評論內容】現場測繪要領如下:  (一)測繪順序宜先從現場周圍開始,其次為現場,最後為重要跡證之相關位置。  (二)現場分散數個地方時,應分別測繪。  (三)測繪時應避免移動現場物品,減少誤差。  (四)現場測繪圖應註明案名、時間、比例及方位等。  (五)現場測繪和現場筆記資料在離開現場前,宜再確認。

【評論主題】8 司法警察依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規定,因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B)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C)有事實足認為犯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規定:「I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評論主題】21 有關現場勘察採證之論述,下列何者正確?(A)重大刑案宜由管轄警察局局長或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官(B)刑案現場任務編組的調查組長,可由資深之偵查人員擔任(C)刑案現場任務編組的勘查組長,可由偵查隊

【評論內容】重大刑案由管轄警察分局長或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官,督同所屬人員負責保全現場及緊急處理,刑警大隊長、鑑識中心主任、鑑識課(股)長或其代理人督同所屬人員負責現場調查、勘察及採證。普通刑案由分局偵查隊負責現場調查、勘察及採證。   分局長、刑警大隊長、鑑識中心主任、鑑識課(股)長或其代理人抵達現場後,首應聽取最先抵達現場人員或分駐、派出所所長報告現場發現(生)經過、初步處理及調查情形。   前二項規定,於專業警察單位準用之。

【評論主題】21 有關現場勘察採證之論述,下列何者正確?(A)重大刑案宜由管轄警察局局長或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官(B)刑案現場任務編組的調查組長,可由資深之偵查人員擔任(C)刑案現場任務編組的勘查組長,可由偵查隊

【評論內容】現場應依任務需要,將現有人員(擔任警戒任務者外)區分為調查組及勘察組,人力不足時應請求支援。   調查組由刑警大隊長、偵查隊長或資深之偵查人員擔任組長,率同所屬人員負責現場及鄰近地區之調查、訪問、觀察、搜查,並作記錄。   勘察組由鑑識中心主任、鑑識課(股)長或資深之鑑識人員擔任組長,率同所屬人員負責現場勘察、採證與記錄。   前項如經刑事警察局派員協助現場勘察時,以該局現場勘察編組組長擔任勘察組長。

【評論主題】10 有關拘提或逮捕及其後處置之論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有事實足認為犯普通傷害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而情況急迫者,司法警察得逕行拘提之(B)司法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得逕行搜索其立即可

【評論內容】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屬於羈押被告之事由?(A)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B)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C)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 5 年以上

【評論內容】(一)須犯罪嫌疑重大,並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    羈押之: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 虞者。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    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1、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      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    2、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

【評論主題】10 司法警察詢問證人時,證人為犯罪嫌疑人之①曾祖父母 ②伯叔 ③表兄弟 ④嫂嫂,依法具有上述何種關係者,應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評論主題】5 依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屬於匿報?(A)重大刑案隱匿發生,不依規定通報與填報刑案紀錄表者(B)重大刑案發生逾 48 小時填報刑案紀錄表者(C)拒絕或推諉受理民眾刑案報案

【評論內容】刑案匿報、虛報、遲報之認定標準:  (一)匿報:   1重大刑案之發生與破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匿報:   (1)隱匿刑案之發生與破獲,既不依規定通報偵防中心,亦不填報刑案紀錄表者。   (2)受理報案發現刑案未報,破案始報,發、破期間相隔四十八小時以上者。   2普通刑案之發生與破獲雖不必通報偵防中心,但經發現未填報刑案紀錄表者。   3拒絕或推諉受理民眾刑案報案者,以匿報論,並加重懲處。   (二)虛報:   陳報偏頗不實(以大報小或以小報大)者。   (三)遲報:   1重大刑案之發生與破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遲報:   (1)逾二小時通報偵防中心暨本署勤務指揮中心者。   (2)逾四十八小時填報刑案紀錄表者。   (3)按時通報偵防中心暨本署勤務指揮中心,但逾時填報刑案紀錄;或按時填報紀錄表,但未通報防中心暨本署勤務指揮中心者。   2普通刑案之發生與破獲,雖不必通報偵防中心,但逾四十八小時填報刑案紀錄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