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在辦理證券集中交割,證券商對證交所之應付有價證券,應於下列何時辦理交割?
(A)成交日當日
(B)成交日後第一個營業日 12:00 前
(C)成交日後第一個營業日 18:00 前
(D)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10:00 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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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星】評論

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對本公司款券之交割,...

Rannnnn】評論

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與本公司間,關於有價證券買賣應收付價款、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限如下:一、對本公司應付之有價證券: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時前。二、對本公司應付之價款: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前。三、對本公司應收之有價證券: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後。四、對本公司應收之價款: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