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lene Lai】評論
關於機關條戳的刻製,在行政院秘書處編印的文書處手冊(94年1月版)第89點有說明如下:條戳:本質或用橡皮刻製,以長方形為原則,用正楷或宋體字,由左至右,刻機關全銜。於書函、開會通知單、移文單、建議單、通知單、催辦單等用之。
【Kimmy Chen】評論
1f 本質是否要改為木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