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兒童有下列那些行為者,得公告其姓名?A.拐騙、綁架、押賣兒童;B.身心虐待;C.引誘兒童為猥褻行為或性交;D.讓六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A)ABCD
(B)ABC
(C)ABD
(D)BCD。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8),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