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03 駐國外機構辦理或受託辦理採購之決標資料,免依採購法第61條或第62條規定辦理。第106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統計:A(8),B(15),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kevoms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61 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無法決標者,亦同。 第 62 條 nnnnnnnnnnnn機關辦理採購之決標資料,應定期彙送主管機關第 106 條 駐國外機構辦理或受託辦理之採購,因應駐在地國情或實地作業限制,且不違背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者,得不適用下列各款規定。但第二款至第四款之事項,應於招標文件中明定其處理方式。一、第二十七條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二、第三十條押標金及保證金。三、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五十四條第一項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規定。四、第六章異議及申訴。前項採購屬查核金額以上者,事後應敘明原由,檢附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nnnnnnnnnnnnnnnn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