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土地法第 160 條規定,關於啟動重新規定地價的時機點,下列何者正確?
(A)地價申報滿六年
(B)地價申報一年屆滿而地價已較原標準地價有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增減時
(C)地價申報滿兩年而地價已較原標準地價有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增減時
(D)地價申報屆滿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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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林梅文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地價申報滿五年,或一年屆滿...

【用戶】orz1023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地價申報滿五年,或一年屆滿而地價已較原標準地價有百分五十以上之增減時,得重新規定地價,適用第一百五十條至第一百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至第一百五十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