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行政機關對於其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予以免職之懲處處分,其懲處權行使期間多久?請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472
統計:A(27),B(34),C(354),D(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工會、勞資爭議

用户評論

【用戶】邱冠冠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五十四條(工會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之程序)  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  下列勞工,不得罷工:  一、教師。  二、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  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一、自來水事業。  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三、醫院。  四、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  前項必要服務條款,事業單位應於約定後,即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提供固定通信業務或行動通信業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於能維持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不中斷之情形下,工會得宣告罷工。  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列之機關(構)及事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其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之範圍,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homeymsh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A)教師經教育部同意並符合罷工程序後,方得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