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有關產業園區內土地、建築物及設施之使用、收益或處分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產業用地及其地上之建築物由開發產業園區之各該主管機關辦理租售、設定地上權
(B)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發之產業園區內土地、建築物及設施,其使用、收益或處分之計價,由中央主管機關審定
(C)資金全部由受託之公民營事業籌措者開發之產業園區,依委託開發契約規定辦理
(D)公共設施用地、公共建築物及設施,由開發產業園區之各該主管機關辦理租售、設定負擔、收益或無償提供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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