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n Long Lee】評論
「告訴」是由被害者向檢警單位控訴罪犯;「告發」則是由第三者向檢警舉發;
【Ying-Shan Che】評論
所謂告發是指告訴權人以外之人,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犯罪的意思。刑事訴訟法上的告發有兩種,分別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前者稱為權利告發,這項權利行使與否,聽任知悉犯罪者的自由;後者稱為義務告發,這項義務是法律所明定,義務人沒有自行斟酌之餘地。 第二百四十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第二百四十一條:「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http://lawinfo.lmcc.fju.edu.tw/Lawshow/criminal/cri_impeach.htm
【Arron Hawk】評論
「告訴」是由被害者向檢警單位控訴罪犯;「告發」則是由第三者向檢警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