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分項複數決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
(B)底價得依項目分別訂定 。
(C)押標金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全部項目計算繳納。
(D)得分項簽約及驗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1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小星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5條:「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二、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項目或數量分別訂定。三、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得依項目或數量分別繳納。四、得分項報價者,分項決標;得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五、分項決標者,得分項簽約及驗收;依不同數量決標者,得分別簽約及驗收。」

【用戶】小星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5條:「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二、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項目或數量分別訂定。三、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得依項目或數量分別繳納。四、得分項報價者,分項決標;得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五、分項決標者,得分項簽約及驗收;依不同數量決標者,得分別簽約及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