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7 機關於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情形者,下列何者不符合採購法規定? (A)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B)追償損失。 (C)因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機關首長核准

【評論內容】第 50 條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四、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前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宣布廢標。

【評論主題】63 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下列何者正確? (A)議價之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 (B)比減價格之次數為不得逾3次,不包括洽最低標減價1次。 (C)比減價格之次數由機關限制次數,但應事先通知各比減廠商

【評論內容】第五十三條: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評論主題】62 保固保證金以不逾契約金額百分之多少為原則?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三。

【評論內容】第 五 章 保固保證金第 24 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其屬分段起算保固期者,並得分段繳納。前項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第 25 條保固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

【評論主題】56 下列有關共同投標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已得互為補充,故機關不得於招標文件中再規定允許其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B)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

【評論內容】第 36 條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但以招標文件已允許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者為限。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評論主題】55 有關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2次開標,招標機關得規定有2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B)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公開客觀評選者,無投標廠商須

【評論內容】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辦理選擇性招標,為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辦理資格審查。 家數有限制。須六家以上廠商提出資格文件方得辦理。資格合格廠商未達六家時,不得建立名單。名單建立後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採購。

【評論主題】17 分項複數決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 (B)底價得依項目分別訂定 。 (C)押標金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全部項目計算繳納。 (D)得分項簽約及驗收。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5條:「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二、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項目或數量分別訂定。三、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得依項目或數量分別繳納。四、得分項報價者,分項決標;得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五、分項決標者,得分項簽約及驗收;依不同數量決標者,得分別簽約及驗收。」

【評論主題】55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下列何者正確?(A)建築物裝修及整修工程不得比照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計費。(B)技術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不得合併計算建造費用。(

【評論內容】第 29 條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一至附表四,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服務項目屬附表所載不包括者,其費用不含於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範圍,應單獨列項供廠商報價,或參考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估算結果,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固定費用。前項建造費用,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除外費用。工程採購無底價且無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者,第一項建造費用以工程預算代之。但應扣除前項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第一項工程於履約期間有契約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服務費用得視實際情形協議增減之。其費用之計算由雙方協議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方式辦理。

【評論主題】19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評選廠商委託技術服務,下列評選與決標作業,何者有誤:(A)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不合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B)評選結果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敘明其原因。(C)評選優

【評論內容】第 24 條機關依前條辦理議價之決標,應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一、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二、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其超底價決標或廢標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機關訂定前項第二款之底價,適用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議價廠商之報價合理且在預算金額以內者,機關得依其報價訂定底價,照價決標。招標文件得訂明部分服務項目採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

【評論主題】16機關辦理採購金額9000萬元之工程採購,下列何者正確:(A)規定廠商須於得標後10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B)規定履約保證金依進度分二期平均發還。(C)規定廠商必須提出連帶保證廠商。(D)規定履約保

【評論內容】第 三 章 履約保證金第 15 條履約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採單價決標之採購,履約保證金應為一定金額。

【評論主題】36 下述有關底價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價格標開標前定之。 (B)開標後發現底價訂定有誤,得重訂底價。 (C)標價偏低情形,廠商表示願繳納差額保證金時,機關得告知廠商

【評論內容】(A) 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價格標開標前定之。→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第一階段開標前定之(B) 開標後發現底價訂定有誤,得重訂底價。→合於投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標價皆超過底價,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進入比減價格程序,於無法決標後廢標。廢標後重行招標,檢討修正。(C) 標價偏低情形,廠商表示願繳納差額保證金時,機關得告知廠商底價金額。→不可以不公平(D) 預先於招標文件公告底價。

【評論主題】40 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採單價決標者,依預估採購所需金額認定採購金額。 (B)預計金額小於或等於預算金額。 (C)預計金額為該採購之預估決標金額,其性質類似底價,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

【評論內容】第 6 條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其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一、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二、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複數決標者,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但項目之標的不同者,依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三、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四、採購項目之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應將預估需用金額計入。五、採單價決標者,依預估採購所需金額認定之。六、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四十八倍認定之。七、依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甄選投資廠商者,以預估廠商興建、營運所需金額認定之。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營運管理之委託,包括廠商興建、營運金額者,亦同。八、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其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階段,以該名單有效期內預估採購總額認定之;邀請符合資格廠商投標階段,以邀請當次之採購預算金額認定之。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十、機關以提供財物或權利之使用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者,以該財物或權利之使用價值認定之。

【評論主題】39 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並於招標文件敘明應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開標後合格原住民廠商1家及非原住民廠商2家,該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如洽該廠商減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未達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者,可採行下列任一種作業方式辦理:(一)第1種: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該第2階段如欲優先向身障廠商採購者,並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依身保法第69條及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二)第2種:1、第1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決標者,則辦理第2次招標。第2次開放全部廠商投標,如欲優先向身障廠商採購者,並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依身保法第69條及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規定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 2、上開第1次公告結果未達3家原住民廠商,並已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者,得就已投標之原住民廠商,進行比價或議價。」

【評論主題】38機關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1次開標前,訂定底價時應先參考廠商之報

【評論內容】第 54 條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第一階段開標前定之。限制性招標之比價,其底價應於辦理比價之開標前定之。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依本法第四十九條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底價應於進行比價或議價前定之。

【評論主題】26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 (A)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者,得認定為總標價偏低。 (B)未訂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經評審委員會認為偏低者,得認定為總標價偏低。 (C)未訂

【評論內容】第 79 條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總標價偏低,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二、未訂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經評審或評選委員會認為偏低者。三、未訂底價且未設置評審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或預估需用金額之百分之七十者。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以預估需用金額計算之。

【評論主題】12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 (A)機關訂定底價,由需求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B)機關訂定底價,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

【評論內容】採購法施行細則§53作答:機關訂定底價,應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即是(A)但重複性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施53)後段但書提及兩種情形→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也就是(B)、(C)之內容1.重複性採購2.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評論主題】44. 採購稽核小組依採購法第108條規定進行稽核監督時,以下何者敘述為錯誤? (A)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B)認為採購機關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情

【評論內容】(B)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 14 條稽核小組認採購機關有違反本法之情形者,除應依本法規定處理外,應函知機關採行改正措施,並副知其上級機關、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

【評論主題】53.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 (A)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B)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第 11 條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徵選文件:一、適合需要者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二、適合需要者在二家以上者,依適合需要序位,自最適合需要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評論主題】97 機關於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情形者,下列何者不符合採購法規定? (A)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 (B)追償損失。 (C)因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機關首長核准

【評論內容】第 50 條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四、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前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宣布廢標。

【評論主題】63 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下列何者正確? (A)議價之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 (B)比減價格之次數為不得逾3次,不包括洽最低標減價1次。 (C)比減價格之次數由機關限制次數,但應事先通知各比減廠商

【評論內容】第五十三條: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評論主題】62 保固保證金以不逾契約金額百分之多少為原則?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三。

【評論內容】第 五 章 保固保證金第 24 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其屬分段起算保固期者,並得分段繳納。前項保固保證金,得以相當額度之履約保證金或應付契約價金代之。第 25 條保固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三為原則。

【評論主題】55 有關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2次開標,招標機關得規定有2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B)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之公開客觀評選者,無投標廠商須

【評論內容】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辦理選擇性招標,為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辦理資格審查。 家數有限制。須六家以上廠商提出資格文件方得辦理。資格合格廠商未達六家時,不得建立名單。名單建立後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採購。

【評論主題】56 下列有關共同投標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已得互為補充,故機關不得於招標文件中再規定允許其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B)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

【評論內容】第 36 條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但以招標文件已允許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者為限。前項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評論主題】17 分項複數決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 (B)底價得依項目分別訂定 。 (C)押標金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全部項目計算繳納。 (D)得分項簽約及驗收。

【評論內容】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5條:「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二、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項目或數量分別訂定。三、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得依項目或數量分別繳納。四、得分項報價者,分項決標;得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五、分項決標者,得分項簽約及驗收;依不同數量決標者,得分別簽約及驗收。」

【評論主題】55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下列何者正確?(A)建築物裝修及整修工程不得比照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計費。(B)技術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不得合併計算建造費用。(

【評論內容】第 29 條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一至附表四,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服務項目屬附表所載不包括者,其費用不含於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範圍,應單獨列項供廠商報價,或參考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估算結果,於招標文件中載明固定費用。前項建造費用,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招標文件所載其他除外費用。工程採購無底價且無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者,第一項建造費用以工程預算代之。但應扣除前項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第一項工程於履約期間有契約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服務費用得視實際情形協議增減之。其費用之計算由雙方協議依第二十五條規定之方式辦理。

【評論主題】19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評選廠商委託技術服務,下列評選與決標作業,何者有誤:(A)先審查廠商資格,資格不合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B)評選結果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敘明其原因。(C)評選優

【評論內容】第 24 條機關依前條辦理議價之決標,應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一、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二、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其超底價決標或廢標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機關訂定前項第二款之底價,適用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議價廠商之報價合理且在預算金額以內者,機關得依其報價訂定底價,照價決標。招標文件得訂明部分服務項目採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

【評論主題】16機關辦理採購金額9000萬元之工程採購,下列何者正確:(A)規定廠商須於得標後10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B)規定履約保證金依進度分二期平均發還。(C)規定廠商必須提出連帶保證廠商。(D)規定履約保

【評論內容】第 三 章 履約保證金第 15 條履約保證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前項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採單價決標之採購,履約保證金應為一定金額。

【評論主題】36 下述有關底價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價格標開標前定之。 (B)開標後發現底價訂定有誤,得重訂底價。 (C)標價偏低情形,廠商表示願繳納差額保證金時,機關得告知廠商

【評論內容】(A) 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底價應於價格標開標前定之。→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第一階段開標前定之(B) 開標後發現底價訂定有誤,得重訂底價。→合於投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標價皆超過底價,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進入比減價格程序,於無法決標後廢標。廢標後重行招標,檢討修正。(C) 標價偏低情形,廠商表示願繳納差額保證金時,機關得告知廠商底價金額。→不可以不公平(D) 預先於招標文件公告底價。

【評論主題】38機關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1次開標前,訂定底價時應先參考廠商之報

【評論內容】第 54 條公開招標採分段開標者,其底價應於第一階段開標前定之。限制性招標之比價,其底價應於辦理比價之開標前定之。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依本法第四十九條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其底價應於進行比價或議價前定之。

【評論主題】40 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採單價決標者,依預估採購所需金額認定採購金額。 (B)預計金額小於或等於預算金額。 (C)預計金額為該採購之預估決標金額,其性質類似底價,應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

【評論內容】第 6 條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其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一、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二、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複數決標者,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但項目之標的不同者,依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三、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四、採購項目之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應將預估需用金額計入。五、採單價決標者,依預估採購所需金額認定之。六、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四十八倍認定之。七、依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甄選投資廠商者,以預估廠商興建、營運所需金額認定之。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營運管理之委託,包括廠商興建、營運金額者,亦同。八、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其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階段,以該名單有效期內預估採購總額認定之;邀請符合資格廠商投標階段,以邀請當次之採購預算金額認定之。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十、機關以提供財物或權利之使用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者,以該財物或權利之使用價值認定之。

【評論主題】39 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並於招標文件敘明應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開標後合格原住民廠商1家及非原住民廠商2家,該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如洽該廠商減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未達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者,可採行下列任一種作業方式辦理:(一)第1種: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家數未達3家者,可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該第2階段如欲優先向身障廠商採購者,並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依身保法第69條及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二)第2種:1、第1次公告招標限原住民廠商投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決標者,則辦理第2次招標。第2次開放全部廠商投標,如欲優先向身障廠商採購者,並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依身保法第69條及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規定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 2、上開第1次公告結果未達3家原住民廠商,並已依未達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者,得就已投標之原住民廠商,進行比價或議價。」

【評論主題】26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 (A)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80%者,得認定為總標價偏低。 (B)未訂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經評審委員會認為偏低者,得認定為總標價偏低。 (C)未訂

【評論內容】第 79 條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總標價偏低,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訂有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二、未訂底價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經評審或評選委員會認為偏低者。三、未訂底價且未設置評審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或預估需用金額之百分之七十者。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以預估需用金額計算之。

【評論主題】12 依政府採購法,下列何者有誤: (A)機關訂定底價,由需求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B)機關訂定底價,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

【評論內容】採購法施行細則§53作答:機關訂定底價,應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預估金額及其分析後,由承辦採購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即是(A)但重複性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施53)後段但書提及兩種情形→由承辦採購單位逕行簽報核定,也就是(B)、(C)之內容1.重複性採購2.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

【評論主題】44. 採購稽核小組依採購法第108條規定進行稽核監督時,以下何者敘述為錯誤? (A)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B)認為採購機關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情

【評論內容】(B)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 14 條稽核小組認採購機關有違反本法之情形者,除應依本法規定處理外,應函知機關採行改正措施,並副知其上級機關、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

【評論主題】53. 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之規定,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下列何者為應載明於徵選文件之方式: (A)適合需要者僅1家時,辦理第2次招標開標。 (B)適合需要者為1家者,以議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第 11 條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並載明於徵選文件:一、適合需要者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二、適合需要者在二家以上者,依適合需要序位,自最適合需要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屬於「或有負債」?(A) 應付現金股利(B) 應收票據貼現(C) 應付股票股利(D) 預收租金

【評論內容】或有負債是指企業有可能產生的負債應收票據...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屬於「或有負債」?(A) 應付現金股利(B) 應收票據貼現(C) 應付股票股利(D) 預收租金

【評論內容】或有負債是指企業有可能產生的負債應收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