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有關個人資料自主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對自己之指紋具有資料自主權
(B)個人在公共場域之行動軌跡不得主張資料自主權
(C)以衛星定位方式追蹤個人行動足跡為侵害個人資料自主權
(D)個人得主張自己之前科紀錄不被任意公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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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mma】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603號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

Wan】評論

(B)釋字689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 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 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 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