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7985】評論
回2F 3年 取中間就這樣記吧而且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
【胡愛晏】評論
無罪,3年,3年,2年,2年那要算那個?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05條 (評議之決定)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關於數額,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多額之意見順次算入次多額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