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淯】評論
聯營型態多家公司共同擁有並營運一條管道路線,又稱為合營。多家公司格自擁有一條管道的某一段(section),而各公司對於其所擁有之管道,具有完全的營運控制權,但是關於營運上成本及收益的分攤,則依各公司所擁有的管線長度比例來計算。兼營型態指在經營某項運輸事業同時,亦兼營管道運輸業,最常見的情形是鐵路運輸業者兼營管道運輸事業。採用此種經營型態具有下列利益:鐵路的專屬路權可供管道運輸使用,因此可節省龐大的管道路權(right-of-way)成本。可利用原有鐵路沿線保養人員。管道運輸可提供鐵路運輸機車所需的油料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