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之規定,10 層樓之集合住宅建築每樓層之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平方公尺者,應至少設置幾座直通樓梯?
(A) 1
(B) 2
(C) 3
(D) 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20),B(18),C(0),D(0),E(0)

用户評論

Lily Wang】評論

本題答案應為B建技設計施工篇#95  八層以上之樓層及下列建築物,應自各該層設置二座以上之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   一、主要構造屬防火構造或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供下列使用,或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   (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F-1組樓層,其病房之樓地板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者。   (三)建築物使用類組為H-1、B-4組及供集合住宅使用,且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超過240平方公尺者。   (四)供前三目以外用途之使用,其樓地板面積在避難層直上層超過400平方公尺,其他任一層超過240平方公尺者。   二、主要構造非屬防火構造或非使用不...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伊莉莎白】評論

【#95   8樓以上就需要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