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1.甲向乙借貸,欲以珍藏之古董為乙設定質權,應如何完成交付之行為?(A)以占有改定方式 (B)以簡易交付方式 (C)以指示交付方式 (D)以現實交付方式
【評論內容】
第761條
﹝1﹞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2﹞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評論主題】11.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憲法修正案之提出,應符合何種要件?(A)立法委員五分之二提議、二分之一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決議(B)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決
【評論內容】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憲法之修改,...
【評論主題】8.有關信託資金得投資之境外基金,該境外基金投資範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不得投資衍生性商品 (B)得投資商品現貨 (C)得投資不動產 (D)得投資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評論內容】
金管會問答題:
...
【評論主題】12.王先生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每月之五日及十五日自其綜合存款帳戶扣款,投資其指定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此種信託係屬信託業法所稱之何種信託?(A)金錢之信託 (B)基金之信託 (C)有價證券之信託
【評論內容】
王先生約定每月之五日及十五日自其綜合存款帳戶扣款,故為金錢信託。
【評論主題】11.客戶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將信託資金運用於境外基金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般多為自益信託 (B)信託契約應載明信託目的 (C)得以其他約定排除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 (D)所投資基金
【評論內容】
各受託銀行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基金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貳、信託契約應記載及禁止記載事項
受託銀行辦理本項業務應先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
信託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依信託法、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事項。
二、與委託人及受益人之重要權益相關事項。
三、有關信託財產獨立性之事項。
四、有關受託銀行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忠實義務等事項。
信託契約禁止記載下列事項:
一、保本保息之約定。
二、不得以其他約定排除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如記載非屬信託財產之債務可與信託財產相互抵銷、強制執行信託財產、受託人責任之排除等。
【評論主題】26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稅率千分之十(B)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C)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D)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逹五倍者,就其超過部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20
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土地法#46-2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一、鄰地界址。
二、現使用人之指界。
三、參照舊地籍圖。
四、地方習慣。
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之。
【評論主題】21 依公平交易法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多久期間為限?(A)一個月(B)三個月(C)六個月(D)十二個月
【評論內容】
公交法#39
事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七項規定而為結合,或申報後經主管機關禁
止其結合而為結合,或未履行第十三條第二項對於結合所附加之負擔者,
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
部分營業、免除擔任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對結合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而為結合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
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部分營業、免除擔任
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違反主管機關依前二項所為之處分者,主管機關得命令解散、勒令歇
業或停止營業。
前項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六個月為限。
【評論主題】6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在特定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稱為下列何者?(A)競爭(B)壟斷(C)獨占(D)寡占
【評論內容】
公平交易法#7
本法所稱獨占,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前項規定之情形者,視為獨占。
【評論主題】12. 甲以竹籠放置於他人魚塭竊魚,已有魚入籠,甲尚未提取,即被魚塭主人發現送警究辦,問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A) 竊盜罪預備犯 (B) 竊盜罪不能未遂犯 (C) 竊盜罪普通未遂犯 (D) 竊盜罪既遂
【評論內容】
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
【評論主題】20 警察於辦公大樓合法逮捕甲,同時搜索甲口袋中的物品、皮夾、隨身攜帶之背包以及停放於大樓地下室停車場之車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搜索合法,口袋、皮夾、背包以及車輛均為附帶搜索合法搜索範圍(B)
【評論內容】刑訴第122條(搜索之客體) ...
【評論主題】12.王先生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每月之五日及十五日自其綜合存款帳戶扣款,投資其指定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此種信託係屬信託業法所稱之何種信託?(A)金錢之信託 (B)基金之信託 (C)有價證券之信託
【評論內容】
王先生約定每月之五日及十五日自其綜合存款帳戶扣款,故為金錢信託。
【評論主題】11.客戶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將信託資金運用於境外基金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般多為自益信託 (B)信託契約應載明信託目的 (C)得以其他約定排除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 (D)所投資基金
【評論內容】
各受託銀行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基金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貳、信託契約應記載及禁止記載事項
受託銀行辦理本項業務應先與委託人簽訂信託契約。
信託契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依信託法、銀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事項。
二、與委託人及受益人之重要權益相關事項。
三、有關信託財產獨立性之事項。
四、有關受託銀行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忠實義務等事項。
信託契約禁止記載下列事項:
一、保本保息之約定。
二、不得以其他約定排除信託契約應記載事項之效力。如記載非屬信託財產之債務可與信託財產相互抵銷、強制執行信託財產、受託人責任之排除等。
【評論主題】12. 甲以竹籠放置於他人魚塭竊魚,已有魚入籠,甲尚未提取,即被魚塭主人發現送警究辦,問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A) 竊盜罪預備犯 (B) 竊盜罪不能未遂犯 (C) 竊盜罪普通未遂犯 (D) 竊盜罪既遂
【評論內容】
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26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稅率千分之十(B)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C)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D)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逹五倍者,就其超過部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20
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土地法#46-2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一、鄰地界址。
二、現使用人之指界。
三、參照舊地籍圖。
四、地方習慣。
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之。
【評論主題】21 依公平交易法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多久期間為限?(A)一個月(B)三個月(C)六個月(D)十二個月
【評論內容】
公交法#39
事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七項規定而為結合,或申報後經主管機關禁
止其結合而為結合,或未履行第十三條第二項對於結合所附加之負擔者,
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
部分營業、免除擔任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對結合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而為結合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
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部分營業、免除擔任
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違反主管機關依前二項所為之處分者,主管機關得命令解散、勒令歇
業或停止營業。
前項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六個月為限。
【評論主題】6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在特定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稱為下列何者?(A)競爭(B)壟斷(C)獨占(D)寡占
【評論內容】
公平交易法#7
本法所稱獨占,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前項規定之情形者,視為獨占。
【評論主題】14 下列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規定,何者正確?(A)外國人依土地法規定取得土地時,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內政部核准(B)農、林、漁、牧用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C)外國人依土地法規定取得
【評論內容】
土地法#19(外國人取得土地用途限制)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
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一、住宅。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三、教堂。
四、醫院。
五、外僑子弟學校。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七、墳場。
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前項第八款所需土地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土地法#20(外國人租購土地程序)
外國人依前條需要取得土地,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亦同。其依...
【評論主題】13 下列有關規定地價之規定,何者錯誤?(A)規定地價後,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B)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
【評論內容】
辦理規定或重新規定地價程序,依平均地權條例#15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評論主題】7 依 1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 2 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其稅率為何?(A)45%(B) 35%(C)
【評論內容】
依財政部說明:
依民法相關規定,共有物的處分應得全體共有人同意。為解決共有不動產糾紛,促進土地利用,便利地籍管理及稅捐課徵,我國於64年間增訂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得由人數過半且應有部分亦過半數之共有人代為處分,以解決因少數共有人不同意而無從處分共有物的困難。考量房屋或土地共有人未經他共有人同意,逕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出售共有房屋或土地的情形,他共有人可能於非自願情形下交易共有房屋或土地的應有持分,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上開情形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而須適用45%或35%較高稅率,本次爰增訂前開交易情形亦得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之「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情形,可按較低之20%稅率課徵所得稅,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評論主題】17 某建物於 10 年前興建,重建成本 500 萬元,殘餘價格率 4%、經濟耐用年數 40 年,請問等速折舊型之建物成本價格為何?(A)120萬元(B)240萬元(C)300萬元(D)380萬元
【評論內容】
等速折舊型: Cx(1-s)x1/N......(#40-1第1項)
C: 建物總成本
s: 殘餘價格率
i: 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
N: 建物經濟耐用年數
:500-500*[(1-4%)/40]*10=380萬
【評論主題】7 不動產估價比較法就「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所進行之調整,是屬於何項調整?(A)情況調整(B)價格日期調整(C)區域因素調整(D)個別因素調整
【評論內容】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9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評論主題】2 下列何種情況,可歸類於不動產估價價格種類中之正常價格?(A)實價登錄經主管機關篩選之價格(B)臺北市精華區標售國有土地價格(C)土地徵收補償所查估之市價(D)實價課稅經主管機關認定低報之價格
【評論內容】依「國有財產計價方式」第2條,有關國有財產估價之標準,應參考市價查估。前項所稱市價,指查估國有財產價格當時之市場價值。又依第8條計價方式查估之各項國有財產價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各分署應循估價作業程序提交所屬各分署國有財產估價小組審核,並依規定將審核結果報由國有財產署提交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評定。所以臺北市精華區標售國有土地價格應非正常價格。
【評論主題】24 30 層樓高之辦公大樓每樓層面積未達 3,000 平方公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之規定,至少應設置幾座緊急用昇降機?(A) 1 (B) 2 (C) 3 (D) 4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建技第4章#106
(緊急用昇降機之設置標準)依本編第五十五條規定應設置之緊急用昇降機,其設置標準依左列規定:
一、建築物高度超過十層樓以上部分之最大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者,至少應設置一座:超過一、五○○平方公尺時,每達三、○○○平方公尺,增設一座。
二、左列建築物不受前款之限制:
(一)超過十層樓之部分為樓梯間、昇降機間、機械室、裝飾塔、屋頂窗及其他類似用途之建築物。
(二)超過十層樓之各層樓地板面積之和未達五○○平方公尺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建築物屬於建築技術規則所謂之「地下建築物」?(A)地下變電站 (B)地下捷運車站及其附屬設施(C)以緩衝區連接捷運站之建築物地下商場 (D)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
【評論內容】
答案應修改為D
依建技地下建築物章 #179
地下建築物:主要構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包括地下使用單元、地下通道、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專用直通樓梯、地下公共設施等,及附設於地面上出入口、通風採光口、機電房等類似必要之構造物。
"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中地下商場應指一棟建築物中商場位於地面層下部分。
【評論主題】3 依建築師法第 25 條之規定,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某些職業,惟下列何者為建築師法所允許?(A)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B)建築材料商(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董事長 (D)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
【評論內容】
第 25 條(不得兼任或兼營之職業)
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左列職業: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二、營造業、營造業之主任技師或技師,或為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三、建築材料商。
【評論主題】24 30 層樓高之辦公大樓每樓層面積未達 3,000 平方公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之規定,至少應設置幾座緊急用昇降機?(A) 1 (B) 2 (C) 3 (D) 4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建技第4章#106
(緊急用昇降機之設置標準)依本編第五十五條規定應設置之緊急用昇降機,其設置標準依左列規定:
一、建築物高度超過十層樓以上部分之最大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者,至少應設置一座:超過一、五○○平方公尺時,每達三、○○○平方公尺,增設一座。
二、左列建築物不受前款之限制:
(一)超過十層樓之部分為樓梯間、昇降機間、機械室、裝飾塔、屋頂窗及其他類似用途之建築物。
(二)超過十層樓之各層樓地板面積之和未達五○○平方公尺者。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建築物屬於建築技術規則所謂之「地下建築物」?(A)地下變電站 (B)地下捷運車站及其附屬設施(C)以緩衝區連接捷運站之建築物地下商場 (D)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
【評論內容】
答案應修改為D
依建技地下建築物章 #179
地下建築物:主要構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包括地下使用單元、地下通道、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專用直通樓梯、地下公共設施等,及附設於地面上出入口、通風採光口、機電房等類似必要之構造物。
"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中地下商場應指一棟建築物中商場位於地面層下部分。
【評論主題】3 依建築師法第 25 條之規定,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某些職業,惟下列何者為建築師法所允許?(A)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B)建築材料商(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董事長 (D)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
【評論內容】
第 25 條(不得兼任或兼營之職業)
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左列職業: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二、營造業、營造業之主任技師或技師,或為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三、建築材料商。
【評論主題】2.依信託法規定,債務人合法將其設有抵押權之不動產交付信託時,倘該不動產所擔保之債權屆期未獲清償,其債權人兼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利,得為下列何種處置?(A)得聲請法院終止其信託(B)得逕對信託財產強制執
【評論內容】
信託法#49
於受託人變更,債權人得依原執行名義,以新受託人為債務人,對信託財產開始或續行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14 下列有關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規定,何者正確?(A)外國人依土地法規定取得土地時,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內政部核准(B)農、林、漁、牧用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C)外國人依土地法規定取得
【評論內容】
土地法#19(外國人取得土地用途限制)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
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一、住宅。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三、教堂。
四、醫院。
五、外僑子弟學校。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七、墳場。
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前項第八款所需土地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土地法#20(外國人租購土地程序)
外國人依前條需要取得土地,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土地有變更用途或為繼承以外之移轉時,亦同。其依...
【評論主題】7 依 1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規定,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 2 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其稅率為何?(A)45%(B) 35%(C)
【評論內容】
依財政部說明:
依民法相關規定,共有物的處分應得全體共有人同意。為解決共有不動產糾紛,促進土地利用,便利地籍管理及稅捐課徵,我國於64年間增訂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得由人數過半且應有部分亦過半數之共有人代為處分,以解決因少數共有人不同意而無從處分共有物的困難。考量房屋或土地共有人未經他共有人同意,逕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出售共有房屋或土地的情形,他共有人可能於非自願情形下交易共有房屋或土地的應有持分,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上開情形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而須適用45%或35%較高稅率,本次爰增訂前開交易情形亦得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之「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情形,可按較低之20%稅率課徵所得稅,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評論主題】13 下列有關規定地價之規定,何者錯誤?(A)規定地價後,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B)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
【評論內容】
辦理規定或重新規定地價程序,依平均地權條例#15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程序如左:一、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二、依據調查結果,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評論主題】17 某建物於 10 年前興建,重建成本 500 萬元,殘餘價格率 4%、經濟耐用年數 40 年,請問等速折舊型之建物成本價格為何?(A)120萬元(B)240萬元(C)300萬元(D)380萬元
【評論內容】
等速折舊型: Cx(1-s)x1/N......(#40-1第1項)
C: 建物總成本
s: 殘餘價格率
i: 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
N: 建物經濟耐用年數
:500-500*[(1-4%)/40]*10=380萬
【評論主題】7 不動產估價比較法就「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所進行之調整,是屬於何項調整?(A)情況調整(B)價格日期調整(C)區域因素調整(D)個別因素調整
【評論內容】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9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評論主題】2 下列何種情況,可歸類於不動產估價價格種類中之正常價格?(A)實價登錄經主管機關篩選之價格(B)臺北市精華區標售國有土地價格(C)土地徵收補償所查估之市價(D)實價課稅經主管機關認定低報之價格
【評論內容】依「國有財產計價方式」第2條,有關國有財產估價之標準,應參考市價查估。前項所稱市價,指查估國有財產價格當時之市場價值。又依第8條計價方式查估之各項國有財產價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各分署應循估價作業程序提交所屬各分署國有財產估價小組審核,並依規定將審核結果報由國有財產署提交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評定。所以臺北市精華區標售國有土地價格應非正常價格。
【評論主題】31 下列有關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調整及試算價格求取之敘述,何者正確?(A)差異調整以差額法為原則(B)差異調整以定性分析法為原則(C)偏高或偏低檢討後試算價格間差距仍達 10%以上者,應排除適用(D)
【評論內容】
技術規則#26
經比較調整後求得之勘估標的試算價格,應就價格偏高或偏低者重新檢討,經檢討確認適當合理者,始得作為決定比較價格之基礎。檢討後試算價格之間差距仍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排除該試算價格之適用。
前項所稱百分之二十以上之差距,指高低價格之差除以高低價格平均值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評論主題】6 某出租型不動產之年總收益為 100 萬元,若總費用率為總收益的 40%,收益資本化率 4%,則該不動產之收益價格應為多少?(A) 1,000 萬元 (B)1,200 萬元 (C)1,500 萬元
【評論內容】
淨收益=總收益x(1-總費用率)=100萬x(1-40%)=60萬
P=A/R=60萬/4%=1500萬
【評論主題】71 除地面層無障礙通路外,下列何者可免設無障礙設施?(A)獨棟建築物,且戶數為 4 戶(B)獨棟建築物且整棟為商業使用(C)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其約定專用部分(D)公共建築,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 1
【評論內容】
第一百六十七條
• 為便利行動不便者進出及使用建築物,新建或增建建築物,應依本章規定設置無障礙設施。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獨棟或連棟建築物,該棟自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住宅單位且第二層以上僅供住宅使用者。
二、供住宅使用之公寓大廈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
三、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
nnnnnnnnnn
• 前項各款之建築物地面層,仍應設置無障礙通路
【評論主題】72 無障礙設施之室內通路走廊寬度小於 150 公分時,通路走廊盡頭應有一多少範圍之迴轉空間?(A)100 公分 ×100 公分 (B)120公分 ×120 公分 (C)130公分 ×130 公分 (
【評論內容】
204.2.3 迴轉空間:寬度小於 150n公分之走廊,每隔 10 公尺、通路走廊盡頭或距盡頭 3.5 公尺以內,應有一 150 公分×150 公分以上之迴轉空間。
【評論主題】11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建商興建預售屋商品出售予消費者所為之行政監督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建商提供之預售屋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
【評論內容】
消保法#33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
【評論主題】31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之契約,下列何者屬之? (A)訪問交易 (B)特種買賣 (C)定型化契約 (D)個別磋商契約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2
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
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
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評論主題】1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下列何者之同意?(A)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抵押權人 (B)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 (C)全體區分所有
【評論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3
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
【評論主題】18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如何負擔?(A)由維修之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B)由維修之住戶負擔 (C)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
【評論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2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評論主題】76 下列那一種場所應設置屋頂避難平台?(A)樓高十五層的國際觀光旅館 (B)容納二百人以上的補習班(C)位於五層以上的視聽歌唱場所 (D)位於五層以上的保齡球館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C
依內政部9.0705營署建管字第0930040583號函
說明:
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維護事項係管理委員會之職務,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3款所明文規定。有關頂樓避難平台之安全門管理委員會可否加鎖控管疑義乙節,按「建築物在5層以上之樓層供建築物使用類組A-1、B-1及B-2組使用者,應依左列規定設置具有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通達之屋頂避難平台「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條所明文,故除建築物在5層以上之樓層供A-1(集會表演)、B-1(娛樂場所)及B-2(商場百貨)使用者外,依現行建築技術規則,無需設置屋頂避難平台。若「頂樓避難平台之安全門」如為防火門,依同編第76條之規定,防火門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且除供住宅使用及宿舍寢室、旅館客房、醫院病房等連接走廊者外,應朝避難方向開啟。故有關頂樓避難平台之安全門管理委員會可否加鎖控管乙節,應依前揭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80 室內裝修之專業技術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內政部主辦之訓練者,可依情節輕重處以最高下列何種處分?(A) 3 個月以上停止執行職務 (B) 6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止執行職務(C)廢止登記證 (D
【評論內容】本題答案應修改為B
【評論主題】48 有關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之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消防安全設備概由消防設備師簽證負責,免送消防主管機關審查(B)室內裝修施工前應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始得施工(C)經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B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28
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消防安全設備,其申請審核之圖說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評論主題】45 依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聯合承攬工程時,應檢附聯合承攬協議書,共負工程契約之責。下列何者不屬於聯合承攬協議書之內容?(A)出資比例 (B)權利義務 (C)工作範圍 (D)工程期限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D
按營造業法#24營造業聯合承攬工程時,應共同具名簽約,並檢附聯合承攬協議書,共負工程契約之責。
前項聯合承攬協議書內容包括如下:
一、工作範圍。
二、出資比率。
三、權利義務。
【評論主題】41 公寓大廈之防空避難室兼作停車使用者,得依法作下列使用:(A)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B)僅供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使用(C)作產權分隔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藉以保障愛車安全(D)不得收費,以免觸法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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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評論主題】38 依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規定,於原使用分區內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或因興辦事業計畫變更,達開發許可之申請規模,仍須依開發許可之相關程序辦理。下列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分區及用地變更規模條件,何者有誤?(A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
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下列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一、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五十戶或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
二、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或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開發為工業使用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工業區。
三、申請開發遊憩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四、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五、申請開發高爾夫球場之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六、申請開發公墓之土地面積達五公頃以上或其他殯葬設施之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七、前六款以外開發之土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評論主題】27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其主任委員應如何產生?(A)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選舉選出 (B)由全體住戶選舉選出(C)由管理委員互推 (D)由起造人擔任或地方主管機關指派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C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組成,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召開臨時會議:
一、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者。
二、經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者。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除第二十八條規定外,由具區分所有權人身分之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為召集人;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喪失區分所有權人資格日起,視同解任。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或無區分所有權人擔任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時,由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召集人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規定,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評論主題】26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一般建築物之高度達幾公尺以上即應設置避雷設備?(A)二十公尺 (B)三十公尺 (C)四十公尺 (D)五十公尺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建技設備篇#20下列建築物應有符合本節所規定之避雷設備:
一、建築物高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
二、建築物高度在三公尺以上並作危險物品倉庫使用者(火藥庫、可燃性液體倉庫、可燃性氣體倉庫等)。
【評論主題】30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章「容積管制」之規定,20 層樓之集合住宅每層一戶,其樓梯間、昇降機間之梯廳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者,其面積最大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多少%?(A) 0 (B)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C
#162
每層陽臺、屋簷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柱中心線超過二公尺或雨遮、花臺突出超過一公尺者,應自其外緣分別扣除二公尺或一公尺作為中心線,計算該層樓地板面積。每層陽臺面積未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十部分,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每層共同使用之樓梯間、昇降機間之梯廳,其淨深度不得小於二公尺;其梯廳面積未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部分,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但每層陽臺面積與梯廳面積之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十五部分者,應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無共同使用梯廳之住宅用途使用者,每層陽臺面積之和,在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二點五或未超過八平方公尺部分,得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評論主題】24 30 層樓高之辦公大樓每樓層面積未達 3,000 平方公尺,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之規定,至少應設置幾座緊急用昇降機?(A) 1 (B) 2 (C) 3 (D) 4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
建技第4章#106
(緊急用昇降機之設置標準)依本編第五十五條規定應設置之緊急用昇降機,其設置標準依左列規定:
一、建築物高度超過十層樓以上部分之最大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者,至少應設置一座:超過一、五○○平方公尺時,每達三、○○○平方公尺,增設一座。
二、左列建築物不受前款之限制:
(一)超過十層樓之部分為樓梯間、昇降機間、機械室、裝飾塔、屋頂窗及其他類似用途之建築物。
(二)超過十層樓之各層樓地板面積之和未達五○○平方公尺者。
【評論主題】26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0 條之規定,每輛停車空間換算容積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多少平方公尺?(A) 20 (B) 30 (C) 40 (D) 60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修正為C
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換算容積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40平方公尺。
【評論主題】16 都市計畫法規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劃設逾幾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A)十五年 (B)二十年 (C)二十五年 (D)三十年
【評論內容】
答案應為C
都市計畫#50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申請與公有非公用土地辦理交換,不受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劃設逾二十五年未經政府取得者,得優先辦理交換。
【評論主題】15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主要計畫應依規定分別層報核定之,但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直轄市之主要計畫由行政院核定(B)縣政府所在地及縣轄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C)鎮及鄉街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D)
【評論內容】
答案應為A
主要計畫應依左列規定分別層報核定之:
直轄市、省會、市之主要計畫由內政部核定。
特定區計畫由縣(市)(局)政府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直轄市政府擬定者,由內政部核定,轉報行政院備案;內政部訂定者,報行政院備案。(#20)
【評論主題】14 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所編定之用地,稱為:(A)甲種建築用地 (B)乙種建築用地 (C)丙種建築用地 (D)丁種建築用地
【評論內容】
答案應為B
區域計畫施行細則# 13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編定各種使用地時,應按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所示範圍,就土地能供使用之性質,參酌地方實際需要,依下列規定編定,且除海域用地外,並應繪入地籍圖;其已依法核定之各種公共設施用地,能確定其界線者,並應測定其界線後編定之:
編號
名稱
說明
1
甲種建築用地
山坡地外農業區建築
2
乙種建築用地
鄉村區建築
3
丙種建築用地
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4
丁種建築用地
工廠及有關設施建築
5
農牧用地
農牧生產及其設施
6
林業用地
營林及其設施
7
養殖用地
水產養殖及其設施
8
鹽業用地
鹽及其設施
9
礦業用地
礦業
10
窯業用地
磚瓦設施
11
交通用地
鐵路、公路、捷...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建築物屬於建築技術規則所謂之「地下建築物」?(A)地下變電站 (B)地下捷運車站及其附屬設施(C)以緩衝區連接捷運站之建築物地下商場 (D)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
【評論內容】
答案應修改為D
依建技地下建築物章 #179
地下建築物:主要構造物定著於地面下之建築物,包括地下使用單元、地下通道、地下通道之直通樓梯、專用直通樓梯、地下公共設施等,及附設於地面上出入口、通風採光口、機電房等類似必要之構造物。
"位於道路下連接捷運站之地下商場"中地下商場應指一棟建築物中商場位於地面層下部分。
【評論主題】10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應擬定鄉街計畫之地區,下列何者有誤?(A)鄉公所所在地(B)人口集居五年前已達三千,而在最近五年內已增加三分之一以上之地區(C)人口集居達三千,而其中工商業人口占就業總人口百分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C
都市計畫法#11左列各地方應擬定鄉街計畫:
一、鄉公所所在地。
二、人口集居五年前已達三千,而在最近五年內已增加三分之一以上之地區。
三、人口集居達三千,而其中工商業人口占就業總人口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地區。
四、其他經縣(局)政府指定應依本法擬定鄉街計畫之地區。
【評論主題】12 防火構造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 2 公尺之防火間隔時,有關其外牆之防火性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外牆及開口門窗均具有 1 小時防火時效(B)外牆具有 1 小時防火時效,開口門窗具半小時防火時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C
建技設計施工篇#110
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在1.5公尺以上未達3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0.5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
【評論主題】10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章之規定,10 層樓之集合住宅建築每樓層之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平方公尺者,應至少設置幾座直通樓梯?(A) 1 (B) 2 (C) 3 (D) 4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B
建技設計施工篇#95 八層以上之樓層及下列建築物,應自各該層設置二座以上之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
一、主要構造屬防火構造或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供下列使用,或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者。
(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
(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F-1組樓層,其病房之樓地板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者。
(三)建築物使用類組為H-1、B-4組及供集合住宅使用,且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超過240平方公尺者。
(四)供前三目以外用途之使用,其樓地板面積在避難層直上層超過400平方公尺,其他任一層超過240平方公尺者。
二、主要構造非屬防火構造或非使用不...
【評論主題】2 建築師不得允諾他人假借其名義執行業務,違反前述規定者,應受建築師法何種懲戒?(A)應予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 (B)應予申誡或停止執行業務(C)應予警告或申誡 (D)第一次停業半年、第二次停業一年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A應予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
依建築師法#26 建築師不得允諾他人假借其名義執行業務
且#46 建築師違反本法者,依下列規定懲戒之:
一、違反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予警告或申誡。
二、違反第六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予申誡或停止執行業務。
三、違反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者,應予停止執行業務,其不遵從而繼續執業者,應予廢止開業證書。
四、違反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予警告、申誡或停止執行業務或廢止開業證書。
五、違反第四條或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者,應予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
【評論主題】29 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建築基地保水指標,應大於下列何者與基地內法定空地比率之乘積?(A) 1 (B) 0.75 (C) 0.6 (D) 0.5
【評論內容】
本題答案應為D
依基地保水規範
基地面積 A0以申請建照一宗基地範圍為原則。若為單一宗基地內之局部新建執照,可以全宗基地綜合檢討或依基地內合理分割範圍單獨檢討。基地保水基準值λc 依建築技術規則採「λc=0.5×(1.0-法定建蔽率 r)」來計算。
0.5 的意義在於希望土地開發後的法定基地空地中尚能保有五成的自然裸露土地作為涵養雨水的機會。例如在都市計畫區內一般住宅法定建蔽率 0.6 時,基準值λc 為 0.5×(1-0.6)=0.20,商業區建蔽率 0.8 時,基準值λc 為 0.1。然而,法定建蔽率 r0.85 時,必須依最大值 r =0.85 來計算λc,其用意乃在防止高建蔽率建築基地,以低保水水準進行設計。
【評論主題】3 依建築師法第 25 條之規定,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某些職業,惟下列何者為建築師法所允許?(A)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B)建築材料商(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董事長 (D)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
【評論內容】
第 25 條(不得兼任或兼營之職業)
建築師不得兼任或兼營左列職業: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二、營造業、營造業之主任技師或技師,或為營造業承攬工程之保證人。
三、建築材料商。
【評論主題】19 A封閉式公寓大廈為區分所有建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A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的無權占有人甲,並非住戶,故並無積欠該大廈應負擔費用的問題(B)A公寓大廈每年至少應召開住戶大會一次(C)針對A公寓大
【評論內容】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
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一、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處以罰鍰後,仍不改善或續犯者。
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
前項之住戶如為區分所有權人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
前項拍賣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
【評論主題】35 登記於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依其土地登記之權屬係為:(A)公有土地(B)國有土地(C)直轄市有土地(D)私有土地
【評論內容】公有土地
所有權歸屬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之土地為公有土地,依其權利歸屬可分為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土地。至如台糖公司、中國石油公司法人組織形態之國營事業土地,則非屬公地。
【評論主題】38 甲向其好友乙承租房屋乙棟,約定每月租金為 25,000 元,此租金低於合理租金 5,000 元,押金為 2 個月租金,押金運用收益率 2%。請問該房屋每年之支付租金為何?(A) 361,000
【評論內容】
25,000*14-50,000(2個月押金,退回)=300,000元支付租金:實際支付租金
【評論主題】20 甲以 2000 萬元(比市場行情低二成的價格)買了一戶公寓,請問該公寓之市場行情是多少?(A) 1600 萬元(B) 2200 萬元(C) 2400 萬元(D) 2500 萬元
【評論內容】
2000萬/0.8=2500萬
【評論主題】26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稅率千分之十(B)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C)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D)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逹五倍者,就其超過部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20
nn
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地價稅。但公有土地供公共使用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4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地籍圖重測,界址認定的順序為何?①現使用人之指界 ②土地所有權人親自指界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鄰地界址 ⑤地方習慣(A)②①④③⑤ (B)②④①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④①②
【評論內容】
土地法#46-2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一、鄰地界址。
二、現使用人之指界。
三、參照舊地籍圖。
四、地方習慣。
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之。
【評論主題】21 依公平交易法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多久期間為限?(A)一個月(B)三個月(C)六個月(D)十二個月
【評論內容】
公交法#39
事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七項規定而為結合,或申報後經主管機關禁
止其結合而為結合,或未履行第十三條第二項對於結合所附加之負擔者,
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
部分營業、免除擔任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對結合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而為結合之情形者,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
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部分營業、免除擔任
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事業違反主管機關依前二項所為之處分者,主管機關得命令解散、勒令歇
業或停止營業。
前項所處停止營業之期間,每次以六個月為限。
【評論主題】6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在特定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稱為下列何者?(A)競爭(B)壟斷(C)獨占(D)寡占
【評論內容】
公平交易法#7
本法所稱獨占,指事業在相關市場處於無競爭狀態,或具有壓倒性地位,可排除競爭之能力者。
二以上事業,實際上不為價格之競爭,而其全體之對外關係,具有前項規定之情形者,視為獨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