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信託法規定,債務人合法將其設有抵押權之不動產交付信託時,倘該不動產所擔保之債權屆期未獲清償,其債權人兼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利,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A)得聲請法院終止其信託
(B)得逕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C)得主張債務人之信託行為無效
(D)僅得聲請法院撤銷其信託行為,但不得逕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579
統計:A(2),B(12),C(0),D(5),E(0)
用户評論
【Lily Wang】評論
信託法#49於受託人變更,債權人得依原執行名義,以新受託人為債務人,對信託財產開始或續行強制執行。
【邪焱之界】評論
對於信託財產之強制執行,於受託人變更時,債權人仍得依原執行名義,以新受託人為債務人,開始或續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