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以竹籠放置於他人魚塭竊魚,已有魚入籠,甲尚未提取,即被魚塭主人發現送警究辦,問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
(A) 竊盜罪預備犯
(B) 竊盜罪不能未遂犯
(C) 竊盜罪普通未遂犯
(D) 竊盜罪既遂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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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200%的努力】評論

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SHUNGHSU】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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