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我國期貨交易法之規定,某甲涉嫌非法經營期貨商業務,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交易臺股指數期貨契約,主管機關通知其到達辦公處所說明時,某甲可選任下列何種人員陪同到場? 甲.律師;乙.會計師;丙.依法得為辯護之人
(A)依規定不可選任其他人員陪同到場,以防有串證之虞
(B)僅甲可陪同
(C)僅甲、乙可陪同
(D)甲、乙、丙皆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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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法§99-全國法規資料庫 (moj.gov.tw)第 99 條主管機關為維護公眾利益或市場秩序,對於有違反本法行為之虞者,得要求期貨交易之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示有關帳簿、文據或通知有關人員到達辦公處所說明;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被請求人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依法得為辯護之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