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玄】評論
第六條
【給自己[讚]聲(111國中】評論
第六條幼兒園及其分班,其為樓層建築者,除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另有規定 外,應先使用地面層一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二樓,二樓使用.....看完整詳解
【李佩蓉】評論
第 6 條幼兒園及其分班,其為樓層建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