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8 條規定,徵收土地殘餘部分之所有權人擬申請一併徵收者,係向下列何機關提出申請?
(A)需用土地機關
(B)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C)內政部
(D)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3404
統計:A(6),B(34),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逾期不予受理:一、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二、徵收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前項申請,應以書面為之。於補償費發給完竣前,得以書面撤回之。一併徵收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殘餘部分,應以現金補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