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民國 100 年國民教育法修法後為有效推動校園輔導工作,相關法令隨之修訂,目前對校園輔導人力的規定,何者有誤?
(A) 55 班以上學校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名
(B) 24 班以上的國小應設置專任輔導教師
(C) 23 班以下的小學至少設置兩名兼任輔導教師
(D) 輔導室主任需要具輔導專業背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34397
統計:A(91),B(42),C(109),D(2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運動心理學三碼模式、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用户評論

Shu Hsuan Yan】評論

國中輔導教師:(一)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置二人。(二)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1.學校班級數十班以下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任者一人。2.學校班級數十一班至二十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任者二人。3.學校班級數二十一班至三十五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二人外,置兼任者一人。4.學校班級數三十六班至五十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二人外,置兼任者二人;五十一班至六十五班及六十六班以上者之兼任輔導教師人數,以此類推增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