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不得以毀損論,下列何者非其要件?
(A)封面無破裂痕跡
(B)重量未減少
(C)郵件上貼用之郵資已付符誌未脫落
(D)重量減少係因該物件之性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9574
統計:A(165),B(232),C(3750),D(543),E(0)

用户評論

Lion Lin】評論

郵政法第32條 (不得以毀損、損失論之事由→不得請求補償)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

Liz】評論

題目真正想問的是甚麼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