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截取自釋字第 546 號)服公職之權,則指人民享有擔任依法進用或選舉產生之各種公職、貢獻能力服務公眾之權利。應考試之權,係指具備一定資格之人民有報考國家所舉辦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之權利。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