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壕無人性,窮屌絲照樣任】評論
(A).公務員懲戒,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懲戒案件一經議決,即行確定, 但有法定再審議之事由時得聲請或移請再審議,以為救濟之途。以上法官 為終身職,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B).司法院解釋憲法及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由大法官掌理,以會議方式行之,會議主席由並任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擔任。(C).由司法院院長及副院長行使司法行政權,監督所屬各機關,依法行使職 權,並謀求司法制度之健全、司法業務績效提升、司法工作條件充實與裁 判品質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