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淨嚴】評論
聯邦制就想像各邦各行其是是要怎麼全國性協調XD
【Bei-hung Chou】評論
應該說,聯邦制國家係由各邦組成之國家,各邦(州政府)的權利在憲法的保障下有明確的規範,所以在此前提之下,各州郡政府均有充分之自主權,而中央政府僅能依照憲法規範所賦予的權限,進行屬於中央事務的主導權;若碰到州與州之間的爭議,中央就有出面協調的權利。上述A的選項,其實是最近(自後冷戰時期)美國聯邦政府擴大影響力的一種手段,目的在協助財力較弱或是資源貧乏的州政府,以中央之特別補助款來協助其發展,以達到全國均衡發展的目的,像這種跨州與州之間的問題,聯邦政府運用特別預算所建置的軟硬體設施,相較於那些資源充沛的州政府的民眾而言,自然能感受到聯邦政府的影響力。
【nomi】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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