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所謂「告訴乃論」是指法律明訂,須有人提起告訴,才進入訴訟程序之罪。請問下列哪項犯罪「不屬於」告訴乃論罪?
(A)普通傷害罪
(B)恐嚇罪
(C)妨害名譽罪
(D)妨害信用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6088
統計:A(33),B(227),C(11),D(19),E(0)
用户評論
【Nini】評論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