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下列何者,非屬與訴願程序相當之程序?
(A)公務人員復審程序
(B)律師懲戒覆審程序
(C)會計師懲戒覆審程序
(D)政府採購申訴審議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9596
統計:A(11),B(324),C(24),D(62),E(0)

用户評論

【用戶】神秘的大鼓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378號 :律師懲戒 --相當於高等法院的初審判決律師懲戒覆審 --相當於最高法院的終審判決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受懲戒之律師對於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不服者,得請求覆審,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所為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

【用戶】偽課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依律師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所設之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上相當於設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初審與終審職業懲戒法庭,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等其他專門職業人員懲戒組織係隸屬於行政機關者不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自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