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對於記大功、記大過時,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的出席人數與決議人數規定如何?
(A)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
(B)三分之二出席、二分之一同意,
(C)二分之一出席、二分之一同意,
(D)二分之一出席、三分之一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2308
統計:A(22),B(32),C(4),D(1),E(0)
用户評論
【Tai】評論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0條考核會會議時,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但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記大功、大過之平時考核時,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