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某甲將公司債交付信託,已依規定辦理信託公示,但未通知該公司債發行公司,則該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有效,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C)無效,但能對抗第三人
(D)有效,但不能對抗該發行公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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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eremy】評論

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信託法 第4條JY價值筆記-信託業務員(含信託法規乙科)考試筆記

鎮宇游】評論

全國法規資料庫-信託法 第4條最後一段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

王詠鈞】評論

辦理信託公示  信託為有效 但沒通知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