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設 101 年 4 月 1、2、3、4 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松山分局、北投分局、士林分局轄內,依序分別發生歹徒由建築施工之鷹架侵入住宅偷竊之刑案各 1 件,竊走之財物價值,分別是 100 萬元、70 萬元、30 萬元與 10 萬元。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正確?
(A)這 4 案應由最先發生且失竊財物額度最高的中山分局負責偵辦
(B)發生在松山分局轄內的竊案,承辦分局應於受理報案後 4 小時內通報刑事警察局
(C)發生在北投分局轄內的竊案,並非重大刑案
(D)這 4 件竊案一定是同 1 人或同 1 竊盜集團所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5311
統計:A(17),B(31),C(299),D(6),E(0)

用户評論

【用戶】jeremy95426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法令改後70萬已非重大刑案,普通刑案不用2個小時內報偵防中心,只需48小時內填報刑案紀錄表

【用戶】Jacky To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重大刑案改為100萬了